来源: 日期:[2018-10-24]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 2018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8〕40 号)精神,经审核,共有1238名人员符合学费补贴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10月24日至10月28日,共5天。在公示期间,对本次学费补贴申请对象若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及信函等方式向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便核查。
公示名单(见附件)
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522
电话:0574-87111393;83867574(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学历学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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