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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人社办发〔2018〕25号关于开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2018年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3-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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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专技人才知识更新,推进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根据《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甬人才发〔2013〕9号)和《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试行)》(甬人社发〔2014〕88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8年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高研班申报对象为全市具有承办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重点鼓励我市以下单位组织申报: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具有较强学科优势或产业优势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具有产学研优势的企事业单位;

4.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

二、选题重点

高研班项目应坚持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选题重点应立足我市名城名都建设目标、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要求,突出对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生态环保、海洋高技术、现代农业、港航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保险、人力资源,以及智能经济、智慧城市建设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高精尖缺人才的培养

三、办班要求

1.高研班一般应由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担任项目主持人(主讲人),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不能分段举办,其中现场观摩与研讨活动不少于半天),研修对象以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学员人数不少于60名。经考试(核)合格,颁发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证书。

2.本年度高研班要求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办班。

四、项目类别

本次市级高研班申报分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两类:

1.资助项目:入选项目列入市级高研班计划,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给予6万元资助。

2.自筹项目:入选项目列入市级高研班计划,所需经费全额由承办单位自筹。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2018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表》,经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于4月15日前将材料报至市人社局。

材料报送内容:《申报表》、主持人与授课人简介及其资质证明(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2.市人社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高研班项目,并下达2018年度市级高研班计划。

请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高研班项目的申报工作。

材料受理:宁波市继续教育院

联系人:严立红;电话:83867575;

 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519室

 编:315040; 电子邮箱:nbjxjyy@163.com

市人社局专技处联系人:刘建平;联系电话:83867176。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 2018年市级高研班申报通知-甬人社办发〔2018〕25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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