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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6-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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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8〕26号)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精准医学基础及研究进展高级研修班”等6个项目被列为2018年宁波市人才专项经费资助的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现将计划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办班要求

承办单位应根据申报工作通知中明确的办班要求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课时规定,严格落实项目计划,严格组织项目管理。根据今年资金使用实际,所有项目均提前到10月15日前完成相应的培训、考试(核)、考证等工作。

二、规范资金使用

市人才专项资金将根据申报工作通知中明确的办法按项目类别给予资助。承办单位应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财政和财务纪律,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其中,高级研修班项目不得向学员收取研修费用。

三、做好绩效评估

为确保培训项目质量,提高人才专项经费使用效率,决定对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实行绩效评价。请承办单位认真如实收集、整理并填报“宁波市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绩效评价资料”。绩效评价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质量评估、项目资金决算、项目附证材料等四部分。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应在办班通知中明确“本项目为宁波市2018年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市级资助项目”,并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及时上报开班通知和日程安排(电子文档),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项目绩效评价资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二)市人力社保局将对办班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项目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审核。不按要求办班或上报材料的,不予拨付资助经费。

(三)对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高级研修项目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专业技术培训项目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考证项目由承办单位根据有关依据和规定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请各承办单位按规定做好登记、领证、发证等工作。

材料受理:宁波市继续教育院;联系人:严立红;电话:83867575;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519室;邮编:315040; 电子邮箱:nbjxjyy@163.com

附件:

1.宁波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

2.宁波市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绩效评价资料(一)

3.宁波市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绩效评价资料(二)

4.宁波市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绩效评价资料(三)

5.宁波市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绩效评价资料(四)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 甬人社办发〔2018〕6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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