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培训公共服务

关于举办2014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5-12] 阅读次数:

分享到: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教育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选拔、培养一大批优秀技能人才,推进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力,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甬党〔201016号)精神,决定举办2014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际,以提升技能水平、服务宁波经济为宗旨,以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以主流电视媒体为平台和载体,通过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技能竞赛活动,搭建技能人才展示技艺技能、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及时发现、选拔和培养技能人才,激励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练技能、成人才,加快造就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宁波广播电视集团新闻综合频道、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办,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宁波技师学院、宁波第二技师学院等单位具体承办。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 

三、大赛主题 

技能成就未来、人才推动发展 

四、大赛项目 

此次大赛在2014年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具体见甬总工〔201440号)的基础上,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能人才培养实际,重点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师、数控铣工、维修电工(电子装配与测绘)等3项竞赛。 

五、大赛标准 

() 数控铣工、维修电工(电子装配与测绘)。分理论知识(闭卷)、技能实操两项,按理论知识成绩的20%和技能实操成绩的80%计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决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以实操成绩高低定名次。 

命题原则上以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 跨境电子商务师。因目前尚无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其竞赛由大赛组委会确定其他方式进行命题。 

各竞赛项目要求见技术文件。技术文件近期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nb.lss.gov.cn/)、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nbosta.org.cn/)、宁波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http://www.nbzypx.gov.cn/),以及各具体承办单位网站公布。 

六、参赛对象 

本次“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采取开放形式,面向全体技能劳动者。凡年满16周岁的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各职业院校教师、学生等均可报名参赛。 

七、报名要求 

(一)数控铣工、维修电工(电子装配与测绘)竞赛,单位和个人均可进行报名。以单位名义组织参加的,由各参赛单位先行组织选拔,每个单位参赛人数控制在6名以内。为控制总参赛人数,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取前300名参加理论考试,进行资格选拔赛。 

(二)跨境电子商务师为团队比赛,3-5人组团参赛。团队成员须涵盖美工、营销、运营、客服、物流仓储(打包)等5项技能,并进行明确分工。各参赛团队需自备电脑和必须的软件。 

各项竞赛报名截止时间为比赛前5天。报名时需填写相应比赛项目报名表(附件2为单位或团队,附件3为个人),以报名表和电子文档方式向各职业(工种)竞赛承办单位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联系人及比赛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4 

八、表彰奖励 

(一)本次跨境电子商务师、数控铣工、维修电工(电子装配与测绘)技能竞赛按比赛综合成绩,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宁波市“技能之星”荣誉。 

已列入2014年度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甬总工〔201440号)计划的竞赛项目,由各竞赛承办单位按竞赛成绩推荐1名的优秀选手,报大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授予宁波市“技能之星”荣誉。未列入年度全市职工大赛的比赛项目,未明确具体竞赛职业(工种)或超出年度计划的比赛项目(工种),本次不予奖励。 

每项比赛的前2名,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宁波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每个项目第一名选手,由比赛组织单位通过综合评定择优推荐1人作为“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不含教师、学生)。 

对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等级要求命题,应知、应会双合格者,经核准后,发给相应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前2名的选手,且应知、应会双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评选优秀组织(承办)单位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 

九、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2014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是打造我市技能竞赛品牌,扩大技能竞赛社会影响,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促进宁波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真正把此次技能大赛作为选拔、培养、激励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有声有色。 

(二)提升竞赛质量。各相关部门要精心部署安排,精心发动组织人员参与,加强竞赛动态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竞赛工作质量。竞赛组织和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竞赛方案,精心组织各项赛事。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竞赛命题,加强竞赛现场管理,提高竞赛技术工作质量。同时,要适时组织技术点评、创新项目展示和推介等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技能大赛经验,探寻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切实通过技能竞赛这个载体,达到交流经验、提高技能、培养人才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强化宣传,动员广大技能人才积极参赛、展示技能。要广泛开展以“技能之星”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我市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中的举措,宣传竞赛活动中脱颖而出的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技能人才。要以此为契机,对那些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社会影响大,且在我市职业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进行深入报道,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 “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报名表(单位或团队) 

3.“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报名表(个人) 

4.各竞赛项目具体承办单位及时间安排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总工会 

                               2014年10月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