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研究生教育
公务员培训
继续教育
考证培训
计算机培训
培训代理
企业培训
政策文件
学历教育
中心简介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宁波培训网 > 考证培训 > 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 原版入口
关于举办第六期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 作者:继续教育部  时间:2008-11-13 ] 浏览数:
甬人才〔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3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提高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规范人才中介机构的行业行为,配合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稽查制度的顺利推行,决定与省人事厅联合举办宁波市第六期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人才资源开发基本理论

  (二)绩效评价方法

  (三)人才中介实务

  (四)现代猎头技巧与案例

  (五)人才中介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全市目前正在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但尚未取得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或今后有志于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员。参加培训的对象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遵守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及行业违规行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11月30-12月2日,为期3天。

  培训地点:人才大厦五楼会场(宁波市柳汀街557号)。

  四、报名方法

  (一)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可从宁波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nbrs.gov.cn),并附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5日,请需要参加培训人员及时携带报名材料到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继续教育部报名。

  报名地点:宁波市柳汀街557号宁波人才大厦五楼520室。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登记表(两份)。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培训工作委托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培训费用由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根据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二)本次培训结束的当天,宁波市人事局将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三)本市已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中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尚未取得《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均应参加培训。

  已参加过国家人事部或浙江省人事厅组织的人才中介从业人员培训,并已获得合格证书者,可免于参加宁波市的培训,但须持原合格证书到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进行登记,领取“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并持证在我市从事人才中介业务。

  (四)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自行安排。如需帮助解决住宿和就餐的培训人员,可事先委托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代为安排,费用自理。

  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吴则勤

  联系电话:0574-87116075,87117114(传真)邮编:315012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 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doc
  • 相关新闻
    ·关于公布宁波市第十一期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合... (2011-05-16)
    ·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班圆满结束 (2010-12-20)
    ·甬人才[2010]19号(关于举办第十期全市人才中介从业人员培训... (2010-10-12)
    ·关于举办全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0-04-07)
    ·全市第九期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圆满结束 (2010-03-31)
     
    友情链接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考试信息和文章
    浙ICP备05066167号